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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03-26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19年度

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实施细则

为加强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规范化水平和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的积极性,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师生互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师生双方自愿,学院总体调控

(三)总体平衡,效率优先

(四)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学科应以学科梳理时导师本人所在的主方向为主。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必须根据其导师归属的学科方向进行调整。

教育硕士:小学教育专业中语文教学、数学教学、英语教学等三个方向的导师可以将相应的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等三个专业作为第二方向指导学生。

二、导师资质

1. 导师应符合学校及学院有关导师资质的要求。

2. 除符合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资格审核的条件以外,教育硕士导师原则上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内主持有省级以上基础教育科研项目;

(2)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有基础教育方面的论文;

(3)近3年内以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有基础教育方面的论文;

(4)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有基础教育方面的著作或教材;

3. 2019年参加师生互选的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为1962年9月以后出生。超龄的导师若希望继续指导研究生,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由学院和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三、教师指导学生人数

导师所指导研究生人数规定,参见附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原有名额基础上可增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人:

1.副教授主持国家级别科研项目或主持课题经费达12万以上;

2.教授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课题经费达15万以上;

3.近三年发表C刊论文总数在9篇以上(含);

4.上一学年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含);

四、师生互选时间

师生互选安排在考生复试录取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参见学院复试安排。

五、师生互选程序

(一)互选前准备工作

1.具备资格的导师填写《江苏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交由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网站上公布。( 校内导师简况表-20190830.zip

2.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填写《江苏大学教育硕士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表》,交由学院审核、备案。

3.导师最新详细信息公布于学院网站,信息包括本人研究方向、在研科研项目、代表性学术成果和最新研究进展等。

(二)互选办法

1.学生填写《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每名学生可初选1-3名导师。

2.导师根据学生基本情况及其志愿,选择拟指导硕士生。

3.学院根据双方选择情况,在保持总体平衡的基础上,确定第一轮互选结果。

4.在第一轮互选中未能确定导师的学生,进行第二次选择(程序与第一轮相同)。第一轮中已经达到指导上限学生数的导师不再参与本轮选择。

5.对于第二轮仍然未能确定导师的学生,由学院根据总体情况和互选原则与其协商确定导师。

6.师生互选结果须经由导师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后生效。

7.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互选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经学院审核后生效。

六、附则

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教师教育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

2. 教育硕士的校外实践导师将在入学后另行安排。

   3.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如有与学校政策冲突的地方,以学校政策为准。

附件:

2019年教师教育学院导师双选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类型

指导人数上限

学科带头(负责)人

方向带头(负责)人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学术型硕士生

2

1

1

1

1

全日制专硕

3

3

3

3

3

非全日制专硕

8

8

8

8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