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在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的基础上,学院评审小组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生报送的申请逐一审核,初步确定了69名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推荐的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师生如有不同意见,请至G区7栋1楼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下一条:师范学院2026-2027学年本科生家庭困难学生审核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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