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6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生家访实际,通过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等程序,学院评审小组对我院学生报送的申请逐一审核,初步确定了224名符合认定家庭困难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推荐的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师生如有不同意见,请反映至学生工作办公室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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