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确保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江苏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 ”(以下简称教育硕士教育中心)。
教育硕士教育中心牵头负责全校教育硕士的培养与管理,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教育硕士招生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2.负责教育硕士培养模式的总体规划,负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有关措施的具体执行。
3. 负责审核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对其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实践的联系程度提出具体要求。
4.负责教育硕士教学质量的评估与管理,监督教育硕士培养全过程,包括各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教育硕士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工作。
5.促进辅助学习资源包括教育硕士资源库、案例库的开发与管理。
6.协助学校专业委员会完成教育硕士导师遴选工作,负责合作导师的聘用、管理及开展具体指导工作的督察。
7.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基本特点,制订教育硕士研究生科研训练的基本要求,抓好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预审读、毕业论文答辩等环节工作。
8.负责制订教育硕士在学期间产出科研成果要求和学位论文标准,协助我校专业学位委员会完成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的授予工作。
9.负责教育硕士学籍管理、学习成绩的审核、成绩单办理及毕业生信息及学位信息的采集和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