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7〕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拟处置的20万元以下的资产(明细见附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细目请见附件。如对拟处置资产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4日前与院资产管理员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17826073344
邮箱:1000005958@uj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