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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每个实验室设责任入一名,,责任人由实验中心主任确定。

   2、各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包括实验室的电和防盗等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3、未经实验中心主任许可,任何人不可私配实验室的钥匙。

   4、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如发现事故隐患需及时向实验指导教师汇报,由指导老师负责排除。

   5、落实防火、防盗等方面的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实验室主任每周检查一次、学院领导每月检查一次),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责任人必须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实验室严禁吸烟。

   7、注意实验室用电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严禁使用电炉取暖。

   8、非实验室指导教师要用实验室设备时,需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使用,实验结束后必须关闭总电源和门窗。

   9、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10、凡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造成意外事故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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