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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第一条 根据《江苏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江大校[2018]218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改善实验室安全环境,强化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保障教学、科研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 安全,结合我院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室是指学院开展教学、科研以及进行实习(试验) 等实验活动的各级各类实验场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教师教育学院实验室内学习、 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进入实验室的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 留学生以及外来人员等。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培训,掌握 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其过程包括:

(一)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 安全知识和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

(二)自主学习:通过江苏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网和考试系统的“网上学习”和“在线练习”页面,结合自身学科专 业,学习相关知识点。

(三)在线考试:由学院组织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 系统”进行考试。考试总时间为 45 分钟,总分 100 分,规定时 间内得分超过 90 分(含)为考试合格。可以进行多次考试, 成绩以最高得分为准。3 次考试仍未合格者,需间隔 2 日方可重新 参加考试。

(四)组卷、考试内容和题型: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 行组卷,考试知识点涵盖安全通识、消防安全、电气安全、 环保 安全以及本学科专业的特色安全等知识,以及防护和急救措施。 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多选题比 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第五条 新入职的实验室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学院组织 培训,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并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 统”进行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第六条 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之一, 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研究生新生必须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的学习和考试,获得准 入资格证书,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方能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本科生新生进入实验室,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范围和考试时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外来人员包括临时人员,由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 育、学习和考试,具体形式由实验室负责人确定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未取得合格证的实验教师、实验管理人员、老生,由学院组织考试。

第八条 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学院统一打印实验室安全准入证 书,本科生由本人签字,研究生由本人和导师签字后,上交学院 留档备查。未完成者将不得进入实验室。

第九条 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负责本学院安全准入 制度的实施,具体包括:制订安全教育和考试计划;组织实施实 验室安全培训及相关材料归档;维护充实相关专业试题库; 督促学院相关教师严格遵守学校规定,杜绝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 员进 入实验室从事相关实验操作。

第十条 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 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学院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如有与学校政策冲突的地方,以学校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