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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2024年度《青年教师“启航”工程》培育对象 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浏览量:

全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青年教师“启航”工程实施办法》(江教院202236号),有力推动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师教育学院青年教师“启航”工程培育对象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院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材料要求

1.申报人严格对照《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青年教师“启航”工程实施办法》(江教院〔2022〕36号)(附件1)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教师教育学院青年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书》(见附件2)。

2.申报人在学科方向内部进行论证,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审核通过。

三、时间安排

1. 5月15日前,申报人将规划书纸质稿1份报送至学院行政办公室(三江楼1805),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80997591@qq.com。

2. 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确定培养名单并公示、发文。


附件1:《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青年教师“启航”工程实施办法》(江教院202236号

附件2:教师教育学院青年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书


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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