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及奖励办法(试行)》(江大校〔2021)282号)有关规定,学院对当评学期面向本科生开设的不少于2个学分的理论课程进行综合评定。在教务处提供的学生评教基础数据占比60%的基础上,学院结合各类院内教学检查、督导听课反馈、师生座谈会、教学信息员反馈等相关质量监控信息形成学院评价结果,现审定下列课程为教师教育学院2022-2023学年A级课程(比例按教务处规定不超过教学班总数的20%),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课程评选结果见附件。如有疑义,请实名向学院反映。
教师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28日